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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12345”工作法 机构编制工作正本清源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编办紧紧围绕区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立足机构编制部门实际,坚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系统治理防范风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保障正本清源,以“12345”为抓手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中心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围绕“一个大局”。突出“机构为促进发展而设、编制为优秀人才而用、职数为优化管理而定”的工作导向,紧扣全区发展战略,以“放管服”改革为载体,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机构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园区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产城融合、权责统一、管理高效、利益共享的管理体制。

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强政治保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三大一实干”活动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走进园区、问政于企,走进机关、问计于政,走进社区、问需于民。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制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抓重点关键环节,坚持完善机构编制前置审批,将用编审核及日常管理进行集中,确保“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一支笔审批”。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将全区所有执法事项纳入平台中统一管理。抓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专题学习,发送廉政提醒。

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学习机制。以“两学一做”教育为抓手,坚持每月编写本办党课材料,一把手讲党课,形成书记带头学、党员自觉学的良好氛围,将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清单机制。梳理制定集体职责清单、问题清单、服务清单等一系列责任清单,针对清单查摆出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每月跟踪完成进度。三是考核机制。制定平时考核细则,通过日纪实、周跟踪、季评鉴、年考评,实现工作成效常检验、常总结,工作问题常分析、常改进。

树立“四种意识”。一是法治意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出台《机构编制工作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大局意识。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推进,服从服务大局,同频共振合拍。三是争先意识。树立工作争一流的鲜明导向,培植改革创新的进取精神,对照先进找不足,学习经验找办法。四是责任意识。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督查、绩效评估等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推进“五大重点”。一是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核心,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通过再造优化审批流程、深化商事改革创新、开发建设审批平台等,全面推广“五联合一简化”联审联办机制,进一步促进审批提速增效,“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比重提升至90%,实现3550阳光高效审批目标,全力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二是以区域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以春江镇和孟河镇列入全市区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通过合理划分事权与职能,整合执法主体和执法力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打造“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执法平台,一套执法规范”四位一体的基层区域综合执法模式。三是以集成改革为目标,实现改革工作系统集成。积极探索以行政管理体制为主体的集成改革试点,以系统集成整体思维谋划推进改革,打造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基层治理架构。是以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实现管理向服务转变。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构建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五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实现“互联网+机构编制”。建设运行以“一库一平台”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四位一体”的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系统。(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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