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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实现“二十证合一”登记政策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目前,我市已全面实现“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政策。

今年9月,我市在全面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公章备案“六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了“多证合一”的范围,将十四证纳入了合一范围。

十四证分别是:农业机械维修、(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原产地证企业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货运经营者分公司设立备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除外)、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企业集团登记、新建企业筹建登记、企业集团修改章程的备案、外资企业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的备案、企业性质的广告发布单位登记。

作为江苏省最早试点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城市之一,目前我市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基本实现了“三个全覆盖”:一是区域全覆盖,市级登记部门以及各辖市、区登记部门均可办理;二是主体全覆盖,登记范围适用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三是业务全覆盖,涵盖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项工商登记业务。(审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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