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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完成“异常”名录事业单位集中整治
发布日期:2021-05-14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2019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持续对全市登记状态为“已冻结”、“已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清理,指导做好注销登记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截止目前,164家“异常单位”已全部清理规范到位。

一是全面排查,明确责任分工。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对全市“已冻结”、“已废止”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统计摸底,理清历史沿革,梳理文件依据,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的准确性。及时印发清理规范工作通知,明确清理对象、时限要求等。各举办单位负责落实好下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督促做好资产清算、人员安置、证章收缴等事宜。

二是稳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对资产清算工作一时难以完成的,联合其举办单位合力攻坚,督促其尽快完成清算工作。对因债务等原因引起经济、法律纠纷的,会同其举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积极稳妥推进。结合清理规范工作,同时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促进各类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

三是简化程序,规范办理流程。在严格执行注销登记法定流程的基础上,注重区分不同情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简易注销举措。事业单位整合撤销后,有明确债权债务承接主体的,可由举办单位出具承接其债权债务的证明文件替代清算报告。举办单位下属有多家事业单位整合撤销的,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注销公告,进一步减轻单位经济负担。

四是创新手段,推行异常名录。按照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将未及时上报法人年报、超过一年以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等情形纳入异常名录管理,先后向市住建局、总工会等10个举办单位发送了异常名录提醒函,涉及到的12家事业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未按时整改的常州茅山博物院,已被列入异常名录,在信用常州网站公示。

五是联手联动,强化约束惩戒。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协调联动,事业单位注销不及时的,暂停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建立约束机制,对限期仍未整改落实的事业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处罚。举办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指导督促不力的,在年底考核相关指标中视情况进行扣分。(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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