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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六个“新”书写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答卷
发布日期:2021-11-02  来源:山西省晋城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高度重视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并完成全区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

  一、研究新思路 

  一是高质量调研。提前摸清底数,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对事业单位进行摸底调研,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分布等情况,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多方聆听改革“声音”,听取涉改单位“声音”、主管部门“声音”及分管区领导“声音”等,广泛征求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真正将改革引向深入。二是高站位谋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并且结合保障打造城市“双核”,建设“五大中心”的需求,召开4次编委会议专题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制定了关于机构设置、科级机构调整、编制调整、公益属性分类等4个事业单位改革配套原则,为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提供了依据。三是高密度推进。聚焦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建台账、拉清单,梳理了《全区事业单位组织架构图》、《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表》《全区事业机构汇总统计表》等改革台账,进一步厘清了事业单位的单位属性、隶属关系、编制种类等机构编制事项。 

  二、找准新需求 

  一是围绕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开展。对区直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重塑重构和功能再造,对“小散弱”、职能相近、职责交叉重叠的机构跨部门进行了撤并整合。最终,正科级单位精简比例为45.8%,副科级单位精简比例为10.8%。二是围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要求。统筹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是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城区重点用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等编制急需,突出了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的要求。改革后,精简事业编制494名,核减了全部自收自支编制。三是围绕公益事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除学校、医院、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机构外,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党政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限额管理。将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实现内涵式发展。 

  三、激发新动能 

  一是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了重新分类。改革后,根据《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分类原则》和《山西省市县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结合2015年分类情况及整合后事业单位主责主业,重新对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二是对全区所有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印发了机构编制事项通知。按照改革要求,经各单位上报,编办严格审核,编委审议等环节,制定印发了《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等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三是对全区全部科级事业单位下发了“三定”规定。参照省、市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结合事业单位职能变化,制定印发了《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党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科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 

  四、破解新难题 

  机构改革不只是物理上的重新拼装,更要在机构、职能、人员融合上真正发生“化学反应”。机构改革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机构及编制精简意味着领导职数减少和职工岗位调整,必然会引起不小的思想波动。因此做好“分家立灶”、“改换门庭”的人员思想工作非常重要。一是动真情。认真分析职工的客观诉求,加强改革政策解读,面对面谈心交流,用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方式,打通思想梗阻。二是办实事。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于职工的重要意见、建议或带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反映,认真解决。三是讲流程。严格按照“六个转隶流程”,统筹做好涉改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工作。 

  五、做好新供给 

  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统筹盘活用好沉淀、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性作用,制定印发了《晋城市城区编制周转池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讲话精神,结合城区实际,拟定出《关于规范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并经过了第一轮编委会讨论,要求相关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意见》的内容,对程序再把关,制定相应的细则和配套政策,形成闭环管理。 

  六、跑出新速度 

  一是率先获批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自2021年1月份开始研究制定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历经多轮调研,就方案内容反复斟酌、数易其稿,2021年4月16日《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六县区中率先获批复。二是率先获批事业单位改革科级机构调整。充分考虑打造城市“双核”,建设“五大中心”任务较重的需求,对全区事业单位科级机构调整,2021年6月2日率先收到了科级机构调整情况的批复。三是率先核定了事业编制。城区始终着眼长期、注重发展、动态调整,考虑增强机构的内生动力,在重新核定事业编制工作中,率先上报了市委编办,完成了报备工作。四是率先完成“三定”制定。城区立足提质增效,多次征求主管部门(单位)意见,并结合省市相关精神,制定出审核“三定”规定原则,按照原则层层审核科级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率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三定”印发,领跑全市,第一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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