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编办在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中注重强化“三种意识”
发布日期:2014-01-28

市编办在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中,认真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不断强化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公开意识,极大地方便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促进了年检工作质量提升。

一是强化法规意识。在开展对事业单位的年度检验工作中,严格依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履行公益职能成效为抓手,通过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把关、登记局核准的工作流程,全面检验事业单位一年来履行职能情况、资金变动情况、人员编制情况等。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在年检工作中始终贯彻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首先是科学划分年检时段,如对事业单位较多的教育、卫生、体育、民政等系统的事业单位实行集中办理;其次是开通事业单位法人库QQ群,将年检工作中事业单位遇到的常见问题解决方案放在群共享里供事业单位参考;再次是缩短网上办理时限。如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时限要求,集中人员及时受理回复网上申报的事业单位。

三是强化公开意识。公开是促进事业单位严格履行公益职能的根本途径,今年在以往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将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人员经费支出情况和编制情况进行全面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对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检验,切实让事业单位在阳光下运行。(市编办登记处)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