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编办顺利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
发布日期:2014-11-20 |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自7月初区审改办部署我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以来,区编办作为责任部门,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我办根据“能简则简、能少则少”的要求,坚持“三个严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严格标准。区编办坚持以法律法规为标准,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上级政府取消的原则上也要求区级取消,下放到区级的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承接工作。二是严格程序。区编办要求各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并提报现有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查找法律法规条款逐一审核提报的事项及依据,提出清理规范意见;不明确的事项双方展开论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是严格论证。区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每一个上报事项进行严格论证。认真听取各部门、单位业务科室的建议,对理由充分、依据合理的,予以采纳完善;对理由牵强、依据模糊的,不予采纳。 经过此次清理规范后,我区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84项,新编制的《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于11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开,向公众征询意见并接受监督。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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