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部署全国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21-11-12 |
近日,市委编委印发《常州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常编〔2021〕40号),标志着我市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核查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核查范围为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全市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核查内容为机构批复及设置、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实名制数据等,数据采集标准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等3个步骤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于2022年1月中旬前完成全市核查工作,将核查情况报告提交省委编办。(督察处)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