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 |
发布日期:2012-06-25 |
“三定”规定就是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由党委、政府印发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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