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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发布日期:2012-06-25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是一部规范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197971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21210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正。1986122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正。1995228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第三次修正。20041027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第四次修正。该法共569条,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职权配置、选举制度、领导人员的罢免等内容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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