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
发布日期:2015-08-31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挂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为: 1.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加强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2.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以下简称市级党政群机关)和各辖市、区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辖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并按权限批准市级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受省编办委托,协助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5.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并按权限批准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编制员额和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管理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审核各辖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副科级以上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7.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定,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依法在划定的代码区段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赋予、变更、注销。根据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制发、收缴工作。 9.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纪律。 10.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 11.承担常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拟订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和相关重要文稿;负责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活动;具体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12.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室,分别是综合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体制改革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登记管理处、监督检查处(机关绩效管理处),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部署要求,突出改革攻坚,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职能定位,切实增强保障服务能力,严控机构编制,充分发挥资源最大效益,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激活我市科学发展新活力、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具体为: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履行牵头职能,加强全市审改工作的规划、组织、统筹、协调、督查。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公布承接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全面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目录之外无审批。集中清理并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进重点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工作意见和审批全流程再造工作方案,制定加强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收费一律按标准下限收取。 2.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拟订市政府3~5年内职能转变方案。拟订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辖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根据省统一部署,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探索研究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的机构和职责整合。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市级相关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城市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 3.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分步分批公布事业单位分类结果。针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探索实行不同的改革和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以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加强对公益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与研究,以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研究进一步优化公益服务布局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办法。 4.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溧阳市天目湖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放权扩权力度。积极探索“强镇扩权”途径,赋予中心镇更多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择优申报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试点。 5.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编制使用申报制度,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权限,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事项,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坚持把好审核关,坚持从紧从严原则,不越权审批,不违反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制定出台我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制定出台《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规范社会化用工管理意见。 6.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机构编制季报、年报制度和定期核查制度,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数据的动态监测和研判。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加强“12310”举报热线和网上举报受理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引导部门优化管理、盘活存量。参与做好政府绩效管理,指导金坛市开展机关绩效管理试点。 7.推进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加强部门联手联动,进一步建设全市统一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推进辖市区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库建设,完善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市机构编制网站群功能,打造机构编制工作信息交流平台,为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发布权威信息以及信息公开等提供支撑。 8.依法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完成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推进登记管理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与国内知名高校联合举办1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高级研修班,强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探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推进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使用推广工作。 9. 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行市、辖市区两级机构编制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对辖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举办第2期全市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班,强化改革引导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强化改革难点攻坚。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 (三)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决算单位范围:市编办本级1户。 2.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3.经费管理形式:财政拨款。 二、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说明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2014年常州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坚持部门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坚持勤俭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使用预算经费。 (一)部门收入决算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合计495.38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是487.48,其他收入决算数为7.9万元。 (二)部门支出决算 部门决算支出总额495.38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14年度决算数为418.69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2014年度决算数为24.17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指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保支出。2014年度决算数为13.5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指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2014年度决算数为38.93万元。 2.按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决算数合计495.38万元。其中: (1)工资及福利支出指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的支出。2014年度决算数为256.3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指用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年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机构编制业务培训、机构改革实地调研、信息系统及网站建设维护等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2014年度决算数为136.2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指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贴,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2014年度决算数为93.5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9.26万元。 三、“三公”等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等经费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为本单位编入部门预算的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情况,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2014年度“三公”等经费支出决算总计56.02万元,较2013年度“三公”等经费支出决算减少6.71?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4年度决算支出为5.01万元。较2013年度决算数减少的原因是:2013年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两人次 ,2014年度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4年度公务接待58批291人,支出决算数为10.22万元。较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4.42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我办审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省内领先于其它城市,被列为全省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综合改革试点市。省编办先后4次到常州考察审改工作;中央编办三司专门到常州调研,并2次邀请我市在中央编办召开的审改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山西、湖北和省内苏州、无锡、泰州、南通等市的兄弟编办纷纷前来学习调研。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2014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1.91万元,与2013年度持平。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会议费是指单位按《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2014〕39号)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2014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2.63万元。较2013年度的会议决算数16.05万元减少3.42万元。 (五)培训费指单位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常财行〔2014〕7号)规定组织系统和业务条线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2014年度的决算数为16.25万元。较2013年度会议决算数18.58万元减少2.33万元 附件:2014年常州市编办收入支出决算总表/uploadfile/bb/old/Files/2016/6-22/14/2016062214423865666.xls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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