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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4-11-27

    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常发〔2014〕26号)“梳理政府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精神,我们开展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本次行政权力清理大体经历了集中审核、三上三下、合法审查、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主要环节,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阶段分步推进。
    经过清理,市政府各部门共有行政权力事项6098项,其中市级行使223项,市县共有权力5875项,常用权力2341项,3年以上未行使的非常用权力3757项。市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市级机关事务局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信访局、市国家保密工作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没有具体对外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市政府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社会各界人士对某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有意见建议,或认为某些部门实际实施未列入目录清单的事项,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
czssgbzqyj@163.com,电话:0519-12310。
    由于受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限制,当前公示的行政权力清单中仍有部分保留的权力事项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仍存在“一件事情多部门办理”、部门职责交叉重叠、办理环节多等问题,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取消、整合到位。
    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也将动态调整。我们将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严格规定行政权力调整的条件和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新增、减少和变更。

 

常州市审改办       

2014年11月27日      

常州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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