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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05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挂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为:

1.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加强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2.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以下简称市级党政群机关)和各辖市、区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辖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并按权限批准市级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受省编办委托,协助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5.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并按权限批准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编制员额和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管理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审核各辖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副科级以上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7.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定,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变更、注销等。根据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审核、备案、收缴工作。

9.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纪律。

10.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

11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重要文稿和相关政策措施;具体组织承办相关会议;指导、协调推进辖市区和市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 组织实施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指导辖市、区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市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委员会绩效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 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编办围绕改革推进年主题,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常州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具体为: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在全市范围内分步骤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调整归并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职权,着力解决多头许可、重复报件以及程序冗长、效率低下等问题,为行政服务效能提升、政府职能转变拓展空间,为精简政府机构、大部门制改革开辟道路。进一步优化联合审图、多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联合测绘等一系列并联审批机制,推动各部门不断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各种证照联合办理举措,大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落实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延伸清单应用。全面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改革,培育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试点,进一步向基层放权。

2.深化监管方式创新,持续推进放管结合

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分类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跨行业和区域内综合执法,减少执法队伍,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级中心镇和经济发达镇推进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综合执法。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全省部署要求,落实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措施,稳妥推进涉及事业机构编制的协会商会及其日常办事机构脱钩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做好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制订《常州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社会效能、诚信评价程度以及社会公信度等情况综合评价,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高效提供公益服务。

3.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联动,持续优化政府服务

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简化公共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江苏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管理,进一步理顺开发园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批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的协调工作,指导各转移主体做好具体转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年内85%以上事项转移到位。开展第二批拟转移的职能事项目录征集制定工作。加强对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的研究,为改革作好准备。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公安大警种、大部门制改革试点。参与纪检体制改革,分步推进市级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配合机关公车改革,根据公车改革司勤人员的分流方案,做好市级机关行政附属编制、社会化用工指标的重新核定。

4.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持续完善公益服务体系

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选择其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扩大备案管理试点,研究制定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意见。分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妥做好人员过渡安置。协调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推动《关于支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政策落实,积极做好政策指导,督促试点单位制订实施方案、召开理事会、草拟事业单位法人章程。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辖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指导辖市区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公示,确保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率达100%。会同公安、宣传、通信管理等部门做好网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拥有网站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网站开办审核、加挂统一标识,实现域名注册率及网站挂标率两个全覆盖。

5.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持续强化控编减编

加强人事编制系统规范管理,明确各用户及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权限、流程,实现四清两对应。推进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实现人事编制系统与中编办系统的无缝对接。科学制定机构编制评估计划,将机构编制评估与三责联审相结合,完善机构编制后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控编减编目标实现做好乡科级机构、领导职数预审工作,完善乡科级机构和职数预审机制。深化市、辖市区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评估试点,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工作体系。完善市级机关、辖市区综合考核(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控编减编落实情况纳入辖市区综合考核指标。

6.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举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竞赛,组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系统性学习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使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深入人心, 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的依法履职力。加强与高校课题合作,与武汉大学联合举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培训,持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改革创新的谋划力。坚持市、辖市区两级机构编制工作例会制度,继续实施辖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目标考核。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省举办的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坚持一正三有用人导向,坚持办好有方论坛,坚持实施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调研工作考核,持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队伍的执行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室,分别是综合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体制改革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登记管理处、监督检查处(机关绩效管理处),无下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编制中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按照《常州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常财规〔20132号)要求编制。

1.人员经费:按财政供养人数和标准编制人员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定额标准:行政二类人均1.6万元。

3.车辆综合费用定额标准: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每年每车燃油费等2万元。

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住房(租金)补贴、医疗养老及失业保险等均由财政按相应政策规定安排。

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编制中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按照《常州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常财规〔20132号)要求,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结合我单位工作开展所需,有针对性的进行项目编制。政策性项目均提供明确的文件依据,信息系统新建及续建项目预算严格按照《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常政规〔201311号的要求,报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核定后,在本年度预算批复时,同步下达。因公出国()费,根据市外办初审通过的预算单位出国()计划,结合财力可能,由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一下预算支出控制数内按出国人均3.5万,出境人均1.5万编制。公务接待费包括编入部门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以及行政单位保留的工作交流专项经费。会议费各单位二、三类会议所需经费由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会议费保障,一类会议经批准后编入各部门项目经费预算。培训费含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及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修订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常财资〔201619号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标准配备。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2016年常州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坚持部门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坚持勤俭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预算编制。

(一)部门收入预算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438.49万元,其中,2016年度预算财政拨款438.49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

部门预算支出总额438.49万元。其中: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3.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保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9.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

     2.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313.39万元。其中:

工资及福利支出212.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4.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6.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贴,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

2)项目支出12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关绩效管理、机构编制年报、改革和管理创新培训、中文域名注册与管理、机构编制业务培训、机构改革工作调研、信息系统及网站建设维护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三公等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6 “三公等经费预算数54.27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8.23万元。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大幅控减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各科目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预算数3.18万元,另外使用暂存款清理结余0.32万元,与2015年度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预算数6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一致。

3)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8.6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81万元。

4)会议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201439号)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2016年预算数15万元,2015年预算数减少7.1万元。

5)培训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常财行〔20147号)规定开支的本系统内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2016年预算数21.4万元,2015年度预算数一致。

 

 附件:2016年度常州市编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9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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