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日期:2016-09-10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挂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为: 1.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加强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2.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以下简称市级党政群机关)和各辖市、区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辖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并按权限批准市级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受省编办委托,协助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5.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并按权限批准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编制员额和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管理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审核各辖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副科级以上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7.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定,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依法在划定的代码区段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赋予、变更、注销。根据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制发、收缴工作。 9.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纪律。 10.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人员编制状况。 11.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重要文稿和相关政策措施;具体组织承办相关会议;指导、协调推进辖市区和市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 组织实施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指导辖市、区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市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委员会绩效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职责。 13.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室,分别是综合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体制改革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登记管理处、监督检查处(绩效管理处),无下属事业单位。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编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改革深化年”为主题,聚焦“ 一、聚焦简政放权核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破有进 一是发挥审改牵头作用巩固改革成果。年初,制订审改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明确4方面25项工作任务,并细化为57项工作举措,促进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共同推进各项改革。提请市政府开展审改重点工作督查,所有辖市(区)均于5月底前完成了“五张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督查。省审改办来常召开施工图联合审查现场会,并专门发文向全省推广我市改革成果。 二是强化改革系统设计和协同规划。提请市政府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6个专题组和4个功能组,凝聚改革力量,推动改革加速。拟订《常州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在我市简政放权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完善 “放、管、服、转”的“四位一体”改革设计,确定了深化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是率先建立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6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完成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晒出了47家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涉及19家部门的14项职责边界、43部门共计143项公共服务事项和37家部门共计124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 四是扎实编制审批前置中介清单。会同市物价局,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开展专项清理,形成《常州市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10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所有未纳入清单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今后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五是大力开展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常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向开发区放权,优化审批流程,全面促进开发区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审核各辖市(区)改革实施方案,加强现场调研,指导辖市(区)编办全力推进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武进高新区等开发区审改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强化调查研究,调研报告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拟订完成《常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 二、优化政府组织架构,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有力 一是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正式印发市政府办、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和市政管办等6家涉改部门的“三定”规定。制定涉改部门人员编制划转方案,完成涉改部门人员划转工作。督促指导各辖市(区)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在辖市(区)组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辖市(区)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二是主动服务行政区划调整各项任务。严格执行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及早谋划区划调整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拟订区划调整中相关区域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方案,完成区划调整中国土、规划、公安系统机构调整批复、编制调整确认和武进区村镇规划与城乡规划机构合并有关工作。拟订《关于做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人员选调流动和编制划转工作的通知》,指导常州经开区完成机构整合设置。 三是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征集调研各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赴广东学习调研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编制完成《首批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公布首批5个部门部分行业管理服务类、社会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管理服务类共18项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积极探索简政放权、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 四是继续推进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按照“主推在市、主责在县、主抓在镇”的改革推进思路,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改革有序推进。第一批开展扩权强镇工作的5个中心镇中,孟河、社渚、薛埠三镇印发了实施方案,共梳理出可以承接的扩权事项共714项,现已承接441项;优化镇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孟河镇组建了“一办六局一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日办件量超150件,实现镇内居民“办事不出镇”;社渚镇、薛埠镇拟订了新“三定”方案,便民服务中心新场所建设均已完成。12月,召开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第一批试点经验,启动第二批4个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 三、完善公益服务体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有为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紧抓我市被中央编办列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契机,率先在省内出台《市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批复,我市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实施,重点在市场监管等10个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三合一”综合执法已初步整合到位,城乡建设、农林渔业、公共卫生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基本成熟。拟订《关于在常州市部分区域开展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提交省编办、法制办审核。10月,全省市场监管、文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复制推广我市改革经验。 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专项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能和机构整合,制订《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常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职责、机构、人员整合到位。稳步推进市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一办四中心”建议方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组建市电子政务中心,完成人员编制划转。启动“12345”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整合方案基本成熟。制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三是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参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布局和项目立项的意见》,实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制订《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贯彻意见》,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指导金坛区探索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员制度试点,健全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制度体系。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公示率达100%。 四是扩大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总结第一批试点单位经验,把市朝阳中学、体育运动学校、石墨烯研究院三家事业单位纳入第二批试点。出台《关于支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在人事管理、财政保障、机构编制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有效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地位明确、运转顺畅。 四、强化控编减编举措,“只减不增”目标落实有效 一是全市人事编制信息系统全融通。以每月上报机构编制实名数据为契机,牵头组织、人社等部门到溧阳、金坛、武进专题调研,在技术、培训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进三地人事编制信息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市级系统联网,全市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覆盖,确保数据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是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优化市级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考核内容,将辖市(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纳入综合考核指标。印发《常州市辖市区推行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辖市(区)党政机关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作出具体明确。指导各辖(市)区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组织架构、指标内容、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具有常州特点的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发力。严格机构编制月报制度和定期核查制度,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数据的动态监测和研判。以“三责联审”为载体,提升机构编制评估质效,完成对发改委、环保局、旅游局、红十字会、国资委、城建局6家单位的机构编制评估。完善职数预审制度,做好副处级以上机构、职数文件的梳理和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开展辖市区乡科级职数预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连续第二年实现负增长。 五、紧抓“三严三实”主线,部门自身建设开展有方 一是党建创建工作再创新局面。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推动党建创建工作。印发2015年党的工作意见,确立“五位一体”党建工作思路;制定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做好“四专题一强化”系列规定动作。深入推进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被评为2012-2014年度“百千万”帮扶工程先进单位,启动新一轮帮扶工作。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再探新路径。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办机关18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启用市编办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平时考核,促进平时工作记载痕迹化、干部日常管理精细化、领导评价干部常态化。加强档案管理,完成2010-2014年档案归档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库建设, 1983-2014年市编办发文档案实现电子化。 三是部门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出台《常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推动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向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迈出坚实步伐。举办五期“有方论坛”,连续四年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进一步提升和凝聚了全市机构编制队伍的思辨创新能力。继续实施辖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息调研考核,全市编办系统人员力量进一步增强。连续四年被评为市级机关综合考核“优胜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第二部分 市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67.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27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及在职人员变动的缘故。 (一)收入总计467.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7.1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28.27万元,减少5.7%,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43万元。 2.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 3.未发生事业收入。 4.未发生经营收入。 5.未发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未发生其他收入。 7.未发生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未发生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67.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57.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2.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0万元; 3.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4.0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9.0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2.96万元,提租补贴支出7.97万元,购房补贴支出8.12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28.27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及在职人员变动的缘故。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本年收入合计46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1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本年支出合计46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71万元,占71.7 %;项目支出132.4万元,占28.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7.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27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及在职人员变动的缘故。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编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6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27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43万元。这些支出减少除在职人员调离等因素外,还在于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平时做好工作安排及相应经费支出预算。 市编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9.72万元,支出决算为46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基本支出较预算增加19.8万元,项目经费较预算减少2.41万元。合计增加17.39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37.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因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134.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领导重视,厉行节约,会议费完成预算数的51%,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的98.6%。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4.17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资的原因。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4.02万元,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军转1人的2015年度11月、12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由2016年度1月份补发。 2. 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缘故。 3. 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7.38万元,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增人增资的缘故。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46万元、津贴补贴168.98万元、奖金3.4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7万元、退休费24.30万元、生活补助3.54万元、奖励金3.03万元、住房公积金22.96万元、提租补贴7.97万元、购房补贴8.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万元。 (二)公用经费2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万元、邮电费1.75万元、物业管理费1.26万元、差旅费3.78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培训费1.22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劳务费0.19万元、委托业务费0.69万元、工会经费2.40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编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7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及在职人员变动的缘故。市编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9.72万元,支出决算为46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因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7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3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46万元、津贴补贴168.98万元、奖金3.4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万元、邮电费1.75万元、物业管理费1.26万元、差旅费3.78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培训费1.22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劳务费0.19万元、委托业务费0.69万元、工会经费2.40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01。主要包括:退休费24.3万元、生活补助3.54万元、住房公积金22.96万元、提租补贴7.97万元、购房补贴8.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4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公务接待费支出9.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48万元,完成预算的2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时计划1人次随团出访,实际本年度因工作需要有2人次随其他单位团组出访。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5万元。其中: (1)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7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继续推进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完成全市绩效管理全覆盖,开展审改重点工作督查,指导所有辖市(区) “五张清单”的编制和公布等改革工作都需要大量的下乡调研和督查。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9.3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37万元,完成预算的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工作中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陪同人数,缩减了招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471人次。其中,省编办先后6次到常州考察审改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专门到常州调研,浙江、宁夏、河北、湖南、安徽和省内盐城、无锡、泰州、南通、徐州等市的兄弟编办纷纷前来学习调研来常调研、考察。 市编办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1.29万元,完成预算的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浪费条例》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使会议费在上年压缩的基础上大幅减少。 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6个,参加会议1116人次。主要包括常州市编办具体承办的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现场会、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全市编办主任会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家组会议、区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工作布置会等。 市编办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划全市事业单位法人、主管局组织人事处长、编办系统人员共计400余人一期完成培训,但由于党校培训场地受限,由一期改为两期,导致相应的费用增加。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694人次。主要为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全市编办系统信息员培训班、责任清单编制培训班、机构编制年报工作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6万元,比2014年增加4.77万元,增加27.5%。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人员增加造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4万元,服务支出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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