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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15-04-30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常州市编办积极谋划、统筹安排,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核工作,并统一换发了有效期为5年的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除个别涉密单位外,全市1943家事业单位均通过机构编制网站、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100%

一是加强宣传,做好信息发布。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纸质文件,并将通知精神公布到机构编制网站,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年度报告填写要求、报送方式和公示途径等告知所有单位,为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是主动作为,实时跟踪推进。今年是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的第一年,部分单位对报告书的填写不熟悉,导致网上提交的材料来回修改,还有部分单位因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没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作进度滞后。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市编办及时跟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督促各事业单位提高认识程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严格把关,加强监督管理。以年度报告公示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报送的年度报告从业务开展、资产损益、奖惩捐赠等方面认真审查,切实发挥年度报告的监管作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事业单位整改,并做好记录,形成工作总结。为实施专项检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管效率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优化服务,加强沟通指导。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编办主动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电话、微信、工作QQ群、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指导,为单位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对辖市区年度报告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督促辖市区年度报告工作操作规范、公示及时、归档完整。(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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