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市依托常州市“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开发并启用了“证照衔接”功能模块,实现市级工商登记部门和行政许可部门对市场主体证照办理信息的精准告知及回告,并同步推进市和辖市(区)平台对接,加快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贯通、实时共享的“证照衔接”信息系统。
该信息系统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政管办协助开发建设。其主要特点:一是顺应了发展要求。进一步落实《常州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证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证照办理信息及时抄告的要求,坚持“互联网+流程优化”的改革思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告知工作从手工化到电子化的转变,有效提高了市场主体登记和许可信息流转的及时性、准确性,信息互联共享渠道不断拓宽,部门改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夯实了监管基础。紧扣国家和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部署,通过市场主体证照办理信息的精准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加强了登记、许可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夯实了“线上信息共享、线下协同监管”的工作基础,促进各部门对市场主体数据信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预警,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三是体现了集约高效。有效拓展和优化常州“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政务平台的综合集成效应,避免了信息系统的多头建设和重复开发,最大限度节约了财政资金。依托现有的权力运行操作平台,各部门无需进行专门培训即可使用,切实减少因系统不同而多次、重复输入、导出信息的不便,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成本,提高了数据的准确率。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审改办关于推进“先照后证”证照衔接工作的通知》(常审改办〔2016〕4号)明确的时序进度,在市级启用“证照衔接”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快辖市(区)政务平台功能模块的开发应用,并适时研究开发根据特定信息字段实行数据自动匹配推送的告知系统。(审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