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培训会。会上,首批改革涉及14个行政部门和44家行业协会商会参会,市编办、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分别就机构编制调整、国有资产管理、法人任职管理等文件作了政策解读。下一步,市编办将结合本部门职责,突出抓好“三个分离”。 一是突出管办分开,抓好机构分离。通过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确保行业协会商会取得独立平等的法人地位。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服务和管理职能,相关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对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代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能履行情况并入行业协会商会或划转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管理,因地因业因会开展分类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突出政社分开,抓好职能分离。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的行政职能。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转移第二批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管理;研究制订《常州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有关的体制机制。 三是突出独立自主,抓好人员分离。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在人事方面的自主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全面禁止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脱钩后自愿选择去留,对继续留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不再保留相关身份。及时调整相关事业编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使用的事业编制以及并入行业协会的原事业编制由市编办统一收回。(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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