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溧阳市天目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苏办〔2012〕13号),我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2010年10月,溧阳市天目湖镇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在市编办的积极推动下,溧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启动迅速、组织有序、准备充分,为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和扎实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此次经省批复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实施“两项改革”,实现“三个强化”。
“两项改革”主要指:一是创新管理体制。溧阳市天目湖镇按副县(处)级管理,镇党政主要领导按副处职配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正科职配备。试行行政事业机构整合设置、人员编制精干、管理扁平高效、运行机制灵活的新型基层政府架构。整合原有机构组建“一办八局一中心”,均按副科级管理。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予以保留,不实际运转,职责与相关办、局、中心整合归并,人员统一使用、分类管理。强化监督与问责,鼓励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问责与奖惩制度。二是扩大管理权限。依法赋予天目湖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其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产业发展、村镇建设、项目投资等方面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向天目湖镇放权授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合理划分市镇事权,进一步统一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核定基数、超收奖励、专项补助”的财政管理新机制。
“三个强化”主要是指:一是强化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团体、自治组织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决策,建立基层政府与社会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健全基层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社区服务管理新模式。二是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与天目湖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三是强化发展活力。高起点规划天目湖现代新型小城市框架,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天目湖镇和农民新村建设用地需要。加强金融机构与天目湖镇的交流合作,完善贷款担保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发挥高效农业基地优势,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加大旅游业投入,打造天目湖镇绿色产业群。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创业人才落户,制定并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社会保障配套改革。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的组成部分,是推动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环节。下一步,市编办将针对改革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配合溧阳市委、市政府制定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议,尽快部署改革工作。二是坚持主动指导,做好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有效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三是积极沟通协调,向省编办和省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各方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