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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发布日期:2012-06-25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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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于
1998
年
10
月
25
日
国务院令第
252
号发布,
2004
年
6
月
27
日
根据国务院出台《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第
411
号国务院令)修订并重新公布。该条例共四章二十三条,对事业单位的定义,登记条件、要求、管辖范围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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