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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专题学习《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发布日期:2013-03-18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315日下午,市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刚刚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市编办主任杭勇主持学习会,副主任龚志辉、蒋亚农以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杭勇主任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方案》,预示着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省及以下地方政府也将进行相应的改革。此次新一轮大部门制改革将对地方产生三大影响:一是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整合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的职责将整合,新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将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可实现统一监督管理。三是相近、交叉、分散管理职能的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不动产登记、医疗保险等职责将分别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杭勇主任要求,地方编办要积极融入大局,全办上下要在认真学习把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启动开展部门职能评估工作。制定出台《常州市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围绕“职能履行、运行机制、机构编制”,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部门职能调整、机构改革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加强对业务相同相近机构的整合,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分散和活力不强等问题。研究制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方案。全面梳理不动产登记、医疗保险、认证、检测、检验机构职责,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

三是尽快实施相关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有效整合相关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做好省级以下工商、质监部门垂直管理体制调整和职能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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