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我省召开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明确,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按照分开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构建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持。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分类以社会功能为唯一标准,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又细分为“两小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基本医疗等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2015年12月底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将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不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其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改革不突破现有政府机构限额、不突破现有人员编制总额。今后,将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将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提供科教文卫、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服务,或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预计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改革,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政府管不好、不该管的微观公益领域将逐步市场化,扩大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度。购买公共服务将是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形式,配合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逐步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韩九云指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市委、市政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要求,结合常州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分类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有关工作。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前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准备工作,确保常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