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常州机场通过国家和省验收后将作为一类口岸正式开放,首开香港航班,逐步开通台湾及东南亚等其他国际航线。为确保常州机场开放后食品和卫生安全,避免多头监管和重复执法,市编办主动服务,积极协调,依据法律法规认真梳理了相关职能,与市卫生、食药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进行了多轮沟通。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借鉴先行地区经验,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市编委日前印发《关于明确常州机场空港区域食品和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对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
按照“整合职责,统一监管,相互配合,有效应对”的原则,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通知》明确,常州机场对外开放后,空港区域内原由地方食药监、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统一调整为由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具体事务由该局驻常州机场办事机构承担。该局同时负责编制常州机场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空港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通知》还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各类卫生重大信息。
为保证职责调整平稳过渡、有序对接、及时到位,市编委特别强调,职责调整自常州机场口岸通过国家和省验收、正式对外开放后实施,市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商,并在实施前以适当形式告知市民、旅客和行政管理相对人。
该项监管职责的明确,将有助于常州机场口岸食品和卫生监管职责的统一,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监管责任,为机场旅客提供一个卫生、整洁、安全、便捷的出入境环境,全面提升常州对外开放形象。
(市编办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