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文件精神,5月22日,市编办召开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市编办副主任龚志辉同志到会作动员讲话,市编办督查处处长周林东同志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强调,一是要领会上级要求。核查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圆满按时完成。二是要明确工作方法。我市实名制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基础,基本满足核查信息系统要求。要善于依托现有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减少数据的重复采集,减少基层麻烦。三是完善实名制管理工作。要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发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系统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会上,下发了《关于转发省编办等五部门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常编办发〔2014〕15号)文件和《机构编制工作培训手册》。辖市区编办分管主任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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