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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审议通过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4-12-04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12月3日,市长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摸清行政权力家底,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王成斌、尚建荣、方国强、史志军和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出席会议。
  经过清理、审核和最终确认,我市保留的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较原来精简29.9%,包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用、其他行政权力等9大类。同时,本轮权力清理还实现了与我市前阶段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相衔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将与审批权相对应的94项处罚权和管理权同步下放管理层级,如对网吧、演出场所、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农业机械等的监管,今后将由各辖区行使。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编制完成,标志着我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又取得了新的进展。
  根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我市还将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部门撤并、管理任务变化等因素,以及中央和省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依法行政,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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