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区在6月份三个部门试点的基础上,于7月份全面部署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科学谋划、精心安排,历时近5个月,顺利完成并于11月底公布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在专项清理过程中,我办按照“能简则简、能少则少”的要求,努力做到“三个三”。一是坚持三个原则:上级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区相对应的事项一律取消;上级下放且与我区实际不相符合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对原有许可和非许可事项,法律依据不足的予以取消或调整管理方式,对行政确认、管理服务、政府内部审批等事项,尽可能从审批目录中取消。二是围绕三个方面:从摸清现有事项、承接下放事项、调整审批事项三个方面实施清理;三是把握三个环节:部门梳理:各部门对本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清理意见报区审改办;审改办审核:采取集中审核的方式,对照法律法规、对照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目录,逐一对所上报的事项进行审核,同时加大与相关区的联动沟通,梳理出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后返回单位由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初步确定:审改办参照市级审批目录,初步确定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此次清理规范后,我区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87项,已通过区政府、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收集并研究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