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完成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编制,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市编办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标志着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清单之后,成为苏南首家全面公布“五张清单”的城市。“五张清单”编制过程中,常州市既坚持上级统一要求,又坚持依法合规,既做到扎实细致,又做到大胆创新。主要体现为“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清放结合。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坚持依法取消、合理整合,做到扎实清理、不唯数字,继省政府不再保留非许可审批之后,率先其他城市取消所有非许可审批事项,并分三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共157项;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坚持依法清理、省市对应,做到全面梳理、不漏事项,同步形成建议上级修法修规的“问题清单”报省研究,并结合审批权下放,将与之对应的94项处罚权和管理权下放辖区行使;“负面清单”编制坚持执行政策、依照权限,做到积极创新、不等不靠,除跨区域和需市政府统筹平衡的项目外,将其余项目均下放至各辖市(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事项清理和放权工作的有机结合,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基层就近管理、便于管理的优势不断显现,简政放权走在全省前列。
二是注重制度保障。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同时,出台《常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常州市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公开行政审批权力、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审批责任落实的“一目录两办法”制度体系;规范市级部门和辖市(区)权力清理、公布工作,印发推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对驻常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提出相关要求,明确镇(街道)开展权力清理的时间,确保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到位;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专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强化制度执行,形成长效机制;率先出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着力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明确提出建立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三是注重延伸应用。细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同时制定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市区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突出清理重点,延伸清单应用,在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的同时,对应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后的各个环节,编制建设项目全流程收费政策清单; 对应房企从立项、用地、规划,到建设、竣工的实际流程,编制房地产开发经常性收费项目清单;对应建设审批涉及的各项中介服务,编制建设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三目录三清单”的建立,实现了收费政策与审批流程的“无缝对接”,提高了企业维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常州创优发展环境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审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