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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抓好“十项任务”
发布日期:2015-02-12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2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常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确定了25项审改重点工作,并细化为57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间。根据中央和省明确的改革要求,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15年,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继续围绕五张清单、四条主线、一大平台、六项配套改革的基本框架,将十项任务作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举措、攻坚突破,释放改革红利,回应群众关切。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定全市两级政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清单,理清职责边界、强化部门责任、健全监管制度、优化公共服务,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是探索多规合一。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落实“多规融合”要求,将时序与空间、发展与布局充分融合,推进“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形成常州范本。
    三是推进证照合一。按照“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工商、质监、国税、地税数据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并逐步扩大联合办理和“证照合一”范围。
    四是推行联合测绘。探索开展联合测量试点,变国土、规划、房管的三次测量为一次分阶段测量,实行测量测绘一次性收费和数据成果三家共享,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继续控减收费。按照“正税清费”原则,清理取消、整合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继续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收费行为,引入竞争机制,有效发挥市场对价格的调节作用。
    六是清理职业资格。落实《人社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进行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本地区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消除不必要的就业创业门槛,营造更优的就业创业环境。
    七是创新社会救助。落实《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深化“救急难”工作试点,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推进“打包式”救助、救助早干预、低保动态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服务创新,打造富有常州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八是探索审批局模式。推进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建立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推行“园内事园内办结”,探索“行政审批局”模式,力争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九是建立“1+7”监管体系。按照“各负其职、依法监管”的原则,根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制定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1+7”联动监管体系。
    十是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将所有建设项目纳入常州市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平台办理,进一步梳理部门间交叉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审批透明度。清理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中介服务,制定规范管理的办法,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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