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市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的正式印发,我市本轮市级政府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市于2014年下半年就启动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12月24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常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常发〔2014〕29号),具体部署实施改革工作。
本轮改革与以往简单的政府部门“物理组合”不同,更加重视政府职能的“化学反应”,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提出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五张清单”、“四条主线”、“一大平台”建设;二是加大部门职能整合力度,继续推进大部门制,整合卫生、计生职能,统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量;三是理顺部门职责体系,强化属地管理,全面实行辖市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管理体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编办积极指导、协调涉改部门推进改革。根据食药监体制改革要求,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了市工商、质监等部门人员编制划转方案,并于春节前陆续完成了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三定”草案。节后,召集市人社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顺利完成了人员交接仪式,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抓紧拟定了市卫计委、政管办、政府办的“三定”草案,于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全部正式印发。下一步,市编办将加大对辖市区改革的督查力度,确保全市按进度完成改革目标。(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