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由我办牵头编制的《常州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常政办发〔2015〕132号,以下简称“目录”),这标志着我市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
目录涵盖了民政、人社、经信、卫计、园林等5个部门19个事项,涉及行业协会考核评估、专业资质评审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服务、养老服务、专业医疗鉴定等各个方面。同时,还特别规定了转移具体程序,明确转移主体监管职责,强调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为以后具体实施职能转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我办将积极督促各转移主体尽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转移过程平稳有序,转移成果落到实处。(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