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近日,常州市编办部署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和2015年度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全市所有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需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编制部门和各主管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法人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出具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报告公示内容包含: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等内容。公示工作将于2016年3月底前结束。
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虚假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通报,并记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同时,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根据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有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将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为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奠定基础。按照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要求,各事业单位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新版法人证书换发工作,并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指导和监督工作,以确保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登记处、武进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