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熟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镇域综合执法试点改革,探索形成了“四个一”(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执法平台、一套执法规范)的执法模式。为深化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更好谋划推进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3月1日,市编办、市法制办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同志赴常熟市对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专题调研学习。
调研中,通过观看常熟市镇域综合执法宣传片以及常熟市法制办、编办相关负责同志的详细介绍,调研组较为直观的了解了该市的改革情况。同时,针对综合执法的区域选择、执法事权确定、市镇两级分工以及人员编制划转、执法机构设置等具体问题,两地也进行了深入交流。当日下午,调研组又赴常熟市海虞镇对综合执法局的具体运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常熟市的改革探索为我市开展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有效参考,不仅使我市进一步明晰了改革推进的方法路径,而且拓宽了解决难点问题的思路,对下步改革的具体实施和牵头部门的有效指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审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