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常州市积极谋划、全面部署、多措并举,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截至4月底,除个别涉密单位外,全市1966家事业单位均通过机构编制网站、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100%。
一是及早谋划。及时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及2015年度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年度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和公示方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与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极大地简化了工作流程,减少了单位的工作量。同时通过常州日报、机构编制网站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大力宣传和推动此项工作。
二是从严推进。按照《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重点审核资产损益情况及举办单位的保密意见,做到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详实、依据充分。对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举办单位等信息与法人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一律要求“先变更后年检”,确保年度公示的准确性。
三是加强监管。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情况纳入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虚假的单位,通报其举办单位,并记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其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评优。并联合市公安、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对未进行年度报告和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暂停其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是实地核查。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示结束后按一定的比例从全部事业单位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内容不真实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辖市区年度报告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督促辖市区年度报告工作操作规范、公示及时、归档完整。(市编办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