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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发布日期:2016-05-10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常州市积极谋划、全面部署、多措并举,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截至4月底,除个别涉密单位外,全市1966家事业单位均通过机构编制网站、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100%

一是及早谋划。及时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及2015年度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年度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和公示方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与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极大地简化了工作流程,减少了单位的工作量。同时通过常州日报、机构编制网站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大力宣传和推动此项工作。

二是从严推进。按照《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重点审核资产损益情况及举办单位的保密意见,做到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详实、依据充分。对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举办单位等信息与法人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一律要求“先变更后年检”,确保年度公示的准确性。

三是加强监管。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情况纳入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虚假的单位通报其举办单位,并记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其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评优。并联合市公安、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对未进行年度报告和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暂停其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是实地核查。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示结束后按一定的比例从全部事业单位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内容不真实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辖市区年度报告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督促辖市区年度报告工作操作规范、公示及时、归档完整。(市编办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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