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完成市政府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市编办召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审核部门在市行政中心迎桂厅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市首批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园林局等转移主体也应邀到会。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首批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规定,市编办在会前指导相关转移主体部门拟定了首批17个转移职能事项实施方案草案,并与民政、财政、法制等部门进行了初步审核完善。会上,市编办副主任龚志辉先简要介绍了近年来我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的总体情况,然后各转移主体分别向审核部门说明转移内容与经费列支情况,并由各审核部门从各自职能领域提出审核意见。经过认真审议,17个转移职能事项实施方案基本予以通过。最后,龚志辉副主任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快试点进程,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后续工作,争取在会后1个月内完成转移协议的签订;二是要加强监管指导,各转移主体要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管,要确保转出的事项、提供的服务“不脱节”、“不走样”;三是要扩大试点范围,下半年要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征集并出台第二批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
下一步,市编办将积极推进相关后续工作,督促转移主体落实协议的签订和项目的实施,确保政府职能转移“转得出”、“接得住”、“管得好”。(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