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市编办主动作为,积极与市信用办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工作动态要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双公示”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双公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分管领导主抓“双公示”工作,登记处为“双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办综合处配合抓好落实。
二是编制“双公示”目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和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涉及市编办许可事项1个、处罚事项6个。
三是明确“双公示”内容。我办自2016年1月1日起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均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双公示”内容以市政府统一制作的信息展示格式和数据项模板为准。
四是规范“双公示”方式。在市编办网站开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用公示专栏,并通过内网定期将信息报送至市信用办。
截止9月底,市编办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77条。同时,将市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483条信息在“诚信常州”网站上对外公示。(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