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高效地提供公益服务,市编办出台了《常州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依托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系统,顺利完成了网上评分工作。经汇总统计,共有14家事业单位被举办单位扣分,79家事业单位被监管部门扣分。
事业单位认真自评。深入研究评价指标、评分标准,从开展业务活动和公益服务行为、收支执行情况、法人登记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评,如实反映事业单位信用状况。
举办单位严格把关。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学习工作方案和操作指南;组织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专题部署和培训,及时查找整改不规范行为,并进行扣分,确保引起单位的重视,规范履职行为。
监管部门积极参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组织评分工作,评分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对照日常台账和业务数据系统,根据评价指标,进行客观评分;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扣分,并上传相应附件予以说明。
编制部门指导协调。市编办牵头做好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技术人员专题培训、制订不同角色操作手册、电话、微信、QQ群等方式及时指导,解决自评工作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对网上提交的自评加分项进行审核,确保评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下一步,市编办将汇总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得分情况,初步确定信用等级。事业单位对评价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正式确定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并在信用常州网站、市编办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