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就9月26日在全省率先印发的《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副市长李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明确,此次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在目前“4+1”综合执法基础上,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城市道路、路面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划入到城管领域实行跨部门跨领域“大综合”执法。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精简统一、效能提升,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努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推进执法权力下放和执法重心下移;要创新执法机制,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执法要素进行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和高效化利用,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跨越。(事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