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逐步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社会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事业单位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
常州市虹景中学等事业单位(详见附表),报送的2016年度报告,通过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经委托予以公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公开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相关事业单位;如认为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偏离公益服务方向,可向举办单位反映情况,或向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报、投诉,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
联系方式:0519-85686118
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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