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市编办改革事业单位年检制度,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启动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
一是提前部署精心组织。以编办1号文件及时印发工作通知,部署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明确报送范围、时限和要求,细化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主体责任。事业单位法人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举办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并对下属事业单位年报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二是简化流程方便群众。进一步简化报送程序,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制度。事业单位只需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网上填报、扫描上传提交。全程网上办理,不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通过“不见面”的申报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避免往返折腾,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是事后监管随机抽查。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虚假的事业单位,将记入诚信档案,进行信用约束。同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全部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抽查内容全覆盖。将抽查结果通过诚信常州网站、市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督促单位及时整改。
四是加强指导优化服务。针对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变动频繁、不熟悉报送程序和指标口径等问题,市编办结合操作实际,编写了年度报告填报指南,并将指南上传至市编办网站和QQ工作群,供单位参考。对于未申领或遗失二维码图片和光盘的单位,及时发放二维码登录图片,耐心细致的解答网上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