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编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并结合学习体会进行研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杨琪同志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杨琪同志指出,全面理解《决定》内容,一是要把握高与低的关系。《决定》立足适应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通篇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较以往机构改革站位更高。同时,《决定》突出基层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当前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非常接地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二是要把握大与小的关系。此次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范围涉及党政军群,中央到地方都有体现。既从大处着眼,又对许多小的领域有具体阐述,覆盖全面。三是要把握远与近的关系。《决定》对我们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在今后较长时期内都是机构编制工作的总纲,既管长远,又管当前,我们要抓紧做好各项改革方案的谋划和准备。
杨琪同志要求,全面贯彻《决定》精神,一是要统一思想。《决定》博大精深、高屋建瓴,要反复研读原文,吃透《决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决定》上来。二是要加强调研。通过调研,梳理基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听取基层的呼声和建议,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形成既符合上级精神、又体现常州实际的政策方案。三是要坚决落实。《决定》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宪法”。在日常工作中,无论什么政策和行为都要看是否符合《决定》的精神,符合的坚决推进,不符合的坚决整改,真正体现机构编制部门的看齐意识和业务水平。(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