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央《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精神,市编办与市物价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市属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调查的通知》,对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开展调查统计,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基础性工作。
调查统计以物价部门审核或备案的清单为基础,要求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各类中介服务型收费的具体项目、收费金额、盈利情况,并提供从事该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市级以上规范性文件、“三定”规定等职责依据,辅以单位的收入支出财务报表作为数据支持。
下一步,市编办将与财政、物价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对调查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全面摸清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状况,作为改革推进的重要依据。(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