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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编办“四措并举”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28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常州市编办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与信用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多渠道归集信用信息,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

一是强配合,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更高效。主动对接法院、公安、财政、人社等监管部门,成立12家部门共同参与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办公室。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定期互通信息,研究解决评价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有失信行为的单位并限期整改,对事业单位实施联合监管。

二是广调研,推进评价指标体系更优化。认真研究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广泛征求事业单位、举办单位以及监管部门意见,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涵盖了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监管部门监管评分、社会满意度等5大类50项具体指标,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各方面信用状况,确保评价结果更为科学准确。

三是促共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更全面。依托信用常州、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全面、规范、持续开展。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定期采集互推信息。逐步建立主管单位、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信息共享机制,既注重日常监管信息常态化推送,又通过双随机抽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披露等途径全方位归集信息。

四是重导向,推进评价结果运用更广泛。评价结果对外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常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常州市医疗机构职业严重失信惩戒管理规定》等,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将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资质认定、绩效考核、财政资金安排、公共资源交易等结合起来,从而规范事业单位的履职行为。(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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