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7〕32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8号),结合孟河镇实际,新北区梳理出首批赋予孟河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切实提高了孟河镇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权责、服务及时落实到位。
2017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新北区孟河镇为新一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2018年8月省两办对孟河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批复。为高质量贯彻落实《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常新委办〔2018〕151号),扩大孟河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由区委编办牵头,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赋予孟河镇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调整,最终形成第一批赋权清单,共212项,涉及区级部门12个,其中行政执法类78项、行政审批类38项,公共服务类96项。
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新北区将孟河经济发达镇改革纳入全区集成改革总框架,孟河镇围绕构建“1+4”基层治理模式,实现了政务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镇村治理“一张网”、指挥调度“一中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较好完成了改革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年初,省委编办俞军主任专程赴孟河镇调研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对孟河镇改革进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认可。此次赋权事项清单的公布,无疑为孟河镇的经济发达镇建设增添助力,为加快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政府治理结构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