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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委编办运用“三个强化”不断规范社会化用工和协管类用工管理
发布日期:2019-06-28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关于“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的精神,武进区委编办围绕打造精干高效的编外用工队伍目标,全面深化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该区建立由区委编办牵头召集,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的编外用工管理会商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员额、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财政部门负责经费监督,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招聘管理,各单位各司其职,形成部门合力。同时,出台相应的协调会议纪要,社会化用工和协管类用工人员(教育、卫生备案制人员除外)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加以推进。

    二是强化严控总量,全面摸清底数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社会化用工和协管类用工员额只减不增。进一步落实《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和协管类用工的意见(试行)》,细化社会化用工和协管类用工的员额核定、规范流程、用工管理等。专人负责采取逐个与部门对接的方式,对全区编外人员员额核定情况、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梳理分类,逐一分析研判;对人力资源公司招录岗位分析归类,提出答复意见。

    三是强化规范用工,视情动态调整。用人单位新增用工员额申请的,在全区社会化用工和协管类用工控制总额内,由编办会同财政、人社在控制总额内调剂核定。人力资源公司招录社会化用工和协管类用工前,招录计划、岗位需报编办、财政、人社审核同意。严格执行派遣管理,全面清理用人单位直接与社会化用工和协管类用工签订劳务关系的现象;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协管类用工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扎口管理。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完成月度空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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