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出发,集中执法事项、优化执法资源、强化执法责任、理顺执法流程,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集中执法权力,保障高效公平。市场监管领域集中1110项处罚权,农业领域集中330项处罚权,城市管理领域集中86项处罚权,文化市场领域整合443项处罚权,交通领域整合425项处罚权。
二是精简执法队伍,整合监管力量。整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旅游执法大队职能,重新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重新整合组建工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节能监察、淘汰落后产能职责相关的行政执法事项;将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职责相关的行政执法事项划给市城建监察大队,改革后,执法队伍精简11支。
三是人员编制下沉,充实一线力量。按照执法事项充分下沉、充分授权的执法模式,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人员编制大幅度向镇(街道)基层一线下沉,日常由镇(街道)政府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各市级部门派驻的执法队伍。截止目前,城管领域已在全部镇(区)实行了中队派驻,实际下派队员86人,执法辅助人员272人,下沉比例分别达81%、84%。(溧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