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使事业单位的职能更加清晰、界定更加准确、组织机构更加完善、人员编制更加精确,新北区委编办结合地区实际,按照明确改革方向、明确目标要求、明确方法步骤的“三明确”标准,精心组织筹划,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三定”工作。截止4月中旬,全区48家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三定”初稿的拟制。
一、制作一个模板。为保障党委政府直属事业“三定”规定的严谨、规范,新北区委编办在学习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基础上,结合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拟定了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模板。内容包含制定依据、机构性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解释权和调整权、实施时间等七个方面,加强了“三定”制定的全面性、操作性。
二、做好两个面对面。一方面深入事业单位面对面调研,通过“看”机构挂牌、工作运行,“听”历史沿革、履职汇报,“查”人员配备、在岗情况,切实把各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运行情况、问题矛盾理清楚、查到位。另一方面组织事业单位之间面对面交流,通过深入探讨,将事业单位间存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程质量监管等11项职能“交叉点”“平行线”“空虚面”捋顺畅、落到位。
三、强化三个突出。一是突出规范用词表述。建立事业单位职责表述关键词“负面清单”,严禁事业单位职责表述中使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等字眼。精练准确表述事业单位承担的辅助性、事务性支持保障服务职责内容,推动事业单位与其主管部门之间建立合法、合理的政事分工关系。二是突出界定职责边界。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厘清主管部门、代管部门与49家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边界,确保单位间各项工作无缝链接。按照“不越界、具体化、规范化”的要求,细化分解和科学配置单位职责,避免单位内部出现职责空转、职责交叉、职责零散等问题。三是突出优化机构设置。在规范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设置标准基础上,围绕界面清晰、流程优化、效能提升等目标,通过增设、合并、压缩等不同方式的优化重组。截止4月中旬,全区事业单位共规范机构名称7个,调整内设机构21个, 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精细化和效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