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为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一、坚持“点面结合”,健全规范化安全生产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结合本轮党政机构改革,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在全区具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能的16个部门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牌子,明确安全生产职能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实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全覆盖,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坚持“内外兼修”,夯实专业化安全工作力量。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委办工作力量的要求,统筹核定安委办人员编制,增核副科级专职副主任1名,全面实现实体化运作,最大化发挥安委办组织保障、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增核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人员编制,并加挂“区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牌子,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监管执法责任到人到位。加大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力度,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聘请具有资质的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专业化力量。
三、坚持“上下同步”,提高精细化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区和基层板块联动机制,区级各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开发区、镇、街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良好格局。根据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要求,坚持整合资源、管理下沉、重心下移,结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推动将基层迫切需要且有能力承接的安全监管权限赋予基层,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