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进区委编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理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功能。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在党政机构改革中,区委编办组织应急管理局重做“三定”方案,核定中层职数中含机关党组织副书记1名,强化应管理局局机关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建引领作用突出。
二是保障编制配备。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将机构改革中回收的编制优先用于保障安全生产领域,增核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2015年以来增核区应急管理部门行政编制累计26名,事业编制43名。
三是落实落细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2020年区委编办印发《关于调整区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和《武进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明确区级部门承担相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重点突出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危化品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的部门职责。
四是配齐配强队伍。区委编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保障安全监管到位,在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增挂“区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牌子,保障应急部门配齐配强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确保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10人。
五是推进基层建设。在基层“三整合”改革中统筹推进职能机构设置,统一在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局挂牌设置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基层安监机构设置。明确按镇设置派驻中队的形式,进一步加强镇(开发区)基层安监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保障各镇(街道)相关监管力量配备,均已达到9名专职监管人员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