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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委编办三举措保障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人员下沉
发布日期:2020-04-29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充实和加强基层一线人员力量,保障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溧阳市委编办推出以下举措:

一是开展专项调查。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开展市级机关抽调借用人员专项调查。面向全市11个镇区及56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查市级机关从基层抽调借用人员情况。对从乡镇抽调借用的,进行双向摸排的方式,抽调借用的市级部门和被抽调借用的乡镇同时填报,以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可查。镇(街道)的人员编制首先应满足乡镇的用人需求,同时严格规范上级机关向镇(街道)借调工作人员,确需借调的,须征得镇党委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且须明确借调时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个月。未经报批借调人员的,须限时返还乡镇。

二是推进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鼓励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审批服务人员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的基层人员全部下沉到镇为民服务中心;执法力量方面,对原由镇(街道)管理的派驻执法队伍实行“以旧换新”,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对镇(街道)原有的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执法保障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市级执法机构正式编制人员大幅度向镇基层一线中队下沉。尤其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市派驻9支城管执法中队,城管派驻中队覆盖全市全域。下派正式执法队员86人,执法辅助人员272人,下沉比例分别达81%84%,各镇城管派驻中队实现了质的飞跃。

三是优化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明确市政府工作部门设在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员统筹使用、统一管理,进一步充实镇(街道)人员力量配备,派驻队伍干部任命由市级部门与所在镇党委商量后考察任命,涉及提拔为市委管理干部的须书面征求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意见,进一步强化各类驻镇(街道)机构与属地融合协作,提升镇(街道)对各类驻镇机构的统筹管理、协调指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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