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溧阳市委编办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中编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超两乱”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问题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党政机构改革后,原来内设机构整合撤并后,相应的中层领导未撤销;二是部分乡镇为解决工作对应上级条线部门,超审批权限设置相应内设科室;三是为完成全市阶段性重点工作设置的临时机构,配备相应干部。
下一步,溧阳市委编办将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一是上门督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在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二是结合基层“三整合”改革,对乡镇超审批权限设置的内设科室和超职数配备的中层领导进行整改;三是针对临时机构,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的,撤销相应机构,阶段性工作未完成的,干部以抽调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