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法人和社会组织的“身份证”,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省登记局通知要求,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落实,扎实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错规范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校核。对照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反馈的重错码情况,认真比对单位名称、机构性质、当前状态和赋码机关等信息,分析重错码产生原因。通过查找档案,核实信息后发现,大部分重错码是在统一代码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基于组织机构代码分别在事业、企业双重登记导致的。
二是积极完善整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涉及到事业单位改革撤销的,及时清算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对于事业单位登记名称带有“公司”字样的,及时调整变更;个别情况复杂清算有难度的,利用异常名录管理等约束手段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源头治理,杜绝增量,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确保新设立单位统一代码信息准确有效。加强与市场监管、信用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行政许可和处罚双公示等形式,加大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公示,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