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近期,天宁区出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运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纵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实做细改革的“后半篇”文章。
《实施细则》是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由区委编办会同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结合天宁实际,多次沟通、调研、论证后出台的一个重要性文件。《实施细则》共有7章34条,在制度层面明确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运行实施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做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厘清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明确线上线下办理的具体流程;三是建立审管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明晰职责边界和法律责任。
《实施细则》的出台,既是巩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推动改革纳入规范化轨道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强审批和监管部门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促进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